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如何赔偿?

发布时间:2020-12-12 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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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我弟弟从事的是高空作业,请问律师,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请问会有哪些赔偿?

黄和清律师回答:

  高度危险作业,是指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只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时才能从事的活动。如高空施工、操作,高压输电,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生产、运输、存储,火车、飞机等高速运输工具的运行等。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