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因不满六旬翁乱停车 打掉其两颗牙
发布时间:2020-01-25 17:31:15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90后不满六旬老翁乱停车,打掉其两颗牙齿,最后支付3000元赔偿费。
冲动的代价是赔了3000块
90后小伙汪某不满老人马某将车停在自家店门口,上前理论被拒就动粗,一拳下去打落对方两颗牙。为此,马大爷将这名90后汪某告上了法庭。日前,。汪某为一时冲动支付了3000元的赔偿费。
今年60岁的马大爷,身体硬朗的他每天都会去菜场买菜。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将车停在菜场一排店面房的马路对面的停车位上。谁知,刚把车停好准备转身走的时候,马大爷被一位走过来的年轻小伙汪某拉住。汪某不耐烦地让马大爷将车推走,声称把车停在那影响店铺生意。
停车停了这么多次,头一回碰到要被人赶走,马大爷一下懵了。看对方是个大男孩,马大爷估计对方可能是新来的,不知道这边的停车位是公共场所,便跟他解释。但汪某突然提高了嗓门,要马大爷立即把车推走,否则就对其不客气。马大爷也火了,两人越吵越凶,汪某一冲动就挥起了拳头把马大爷的两颗门牙打掉了。
其后不久,马大爷将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5000元医疗费及营养费。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亲自去现场了解情况。汪某告诉法官,自己当时和马大爷扭打是太冲动,但自己也受了伤,因此马大爷也得为自己掉的牙负责任,不应该让其担全责。
因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承办法官只能将两人分开调解。承办法官劝马大爷说,对方还只是个孩子,况且当时马大爷也动了手,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汪某现在知道错了,希望马大爷给对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汪某赔偿马大爷医疗费以及营养费3000元。
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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