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首次怀孕却被误诊宫外孕 痛惜
发布时间:2019-08-08 13:13:15
五年来首次怀孕却被误诊宫外孕
流产后母亲十分伤心,经一审判决,医院存在过错,赔偿3.2万多元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五年来第一次怀孕,因为医院的误诊,导致自己不得不终止妊娠,不仅对自己无法交代,对家人也说不过去。”昨日,说起一年多前发生的事情,肖女士的心情仍难以平静。,因为将肖女士的宫内早孕误诊为宫外孕,存在过错,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必须赔偿肖女士3万余元。
初诊宫外孕开出人流药
2008年8月份,肖女士怀孕了。这可是大喜事,因为肖女士与丈夫结婚五年来,一直没能怀上宝宝,这是她第一次怀孕,乐坏了全家人。
为了保险起见,肖女士决定到医院检查一下。当年8月21日,肖女士到二院进行检查,理由是:“停经37天,下腹部闷痛。”经过检查,医生告诉肖女士,她是宫外孕。
“当时简直不敢相信,但宫外孕确实存在很大的风险。”肖女士说,医院就按保守治疗方案(终止妊娠)执行,为她开出六天的药方,叫她回家服药。这些药是抗早孕药物复方米非司酮。
肖女士说,虽然全家都为她伤心不已,但考虑到安全以及对医院的信任,她便遵医嘱服药了。
四次复查均系正常怀孕
6天后,肖女士到医院进行复查,经B超检查,为早孕,系正常怀孕。“都在同一家医院,为什么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呢?”为了慎重起见,也为了确认复查结果,肖女士又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第一医院进行检查,这两家医院的结论均确诊她属于正常怀孕。8月29日,医院再次为肖女士作彩超检查,再次确认她系正常怀孕。
但一切均已经无可挽回了,因为肖女士已经服药数天。当年8月30日,肖女士不得不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人流术,被迫选择终止妊娠。
“我结婚五年了,多年未能怀孕,此次怀孕,实属不易,但因为医院的误诊,致使我人工流产。”肖女士说,全家人都接受不了这个结果。
为此,肖女士找到医院要求赔偿,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去年9月25日,肖女士作为原告,,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1万余元。
司法鉴定:
考虑不全 医院存在过失
经过医院申请,、是否具有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今年6月26日,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认为,肖女士宫内早孕的临床诊断可以成立,但无诊断宫外孕的直接证据;二院在考虑宫外孕对孕妇存在潜在风险的同时……未能考虑多年不孕后怀孕者,在其无腹痛症状、妇科检查无阳性发现的条件下,可以通过严密观察血压、脉搏、全身及腹部体征变化的措施,并采取比较可靠的医疗措施,以明确观察,一次门诊即拟诊“宫外孕”,并给予抗早孕药物复方米非司酮口服,考虑不够周全,方案不够周密,存在过失。
,肖女士结婚多年,对于怀孕期望的心情不言而喻。在肖女士怀孕后,却因为医院的过错,最后以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必然使肖女士遭受极大的精神痛苦,医院必须赔偿肖女士的精神抚慰金3万元。,加上其他的损失,二院必须赔偿肖女士损失合计3.2万余元。
“目前赔偿款还没拿到,医院已上诉了。”昨日,肖女士再次与律师沟通,准备应诉,“我希望这个事情早点过去,早点解决,只是从那次以后,我迄今还没能再次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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