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过户的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04 07:18:15


  在城市规划的过程中,因为要对有些房屋进行拆迁,因此也出现了一些拆迁安置房,也就是我们说的动迁房,那么对于这样的房屋,如果房屋的居住者是有所有权的或者说这样性质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交易买卖的,那么过户的话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同来了解动迁房过户的手续

  一、动迁房过户的手续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两方应该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之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之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

  二、安置房过户申办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的房产证原件或者房产证的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的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的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的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的平面图。

  9、如果被拆迁人死亡,应该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该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该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三、动迁安置房购买合同风险避免

  动迁房买卖合同自身是合法有效的只不过这种合同是附期限、附条件的就是说在期限未至或条件未满足时,即使签了合同,也办理不了过户。因此动迁房买卖的关键在于控制、防范法律风险,于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呈现的风险的全部掌握与梳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交易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因此,必需全面掌握交易的相关法律规定。

  2、合同内容的设定和对任何可能出现风险的全部掌握梳理。设定合同内容的时候着重从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房产交易中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形作具体的约定,例如对卖方如果不配合办理产证时,可约定较高的违约金;预留一部分尾款到产证变卦后支付等条款,以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维护买受方的权利。

  3、交房时间尽量提前。买房人在支付完房款实际占有房屋后,一定要密切留意该房的两证办理情况,一旦得知卖房人取得两证后,要立即催促办理过户手续,否则有可能面临一房两卖或另行抵押的风险。

  4、要求所有共有人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名,否则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如果其他共有人委托一人办理的要出具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聘请见证委托书。

  5、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查一下该房屋的土地权属状况,如果是集体土地上的而买受人又不是农村人员,也同样会面临房屋买卖无效的后果。

  6、买受人将钱缴了之后,让出卖人提供担保。

  7、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出卖人料理产证时不予配合的法律后果。

  8、买卖房屋如果是安排人口的最后一套住房,原则上不能转让。

  9、合同条款设定时最好不要全款一次性付清,约定发生3年内不过户交易、一房二卖、抵押他人时的违约责任适当重些,合同中设定担保人或担保物。

  10、3年内如发生意外事件等法律事实,如死亡、继承、赠与、抵债、财富因诉讼被执行、再动迁,要确定当出现这一情况时的解决方法。

  目前绝大多数的配套安置房有过户时间的限制,一般是大产证和拆迁协议均满3年才可以过户。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动迁房过户的手续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对房屋进行购买的时候,我们一般会对房屋的性质以及有关的情况进行考察,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的时候,我们是可以签订合同,之后对房屋办理过户手续的。这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