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强拆的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8 17:15:15
在我国农村有一些房屋建筑可能影响了一定的工程的进度,这时候,通过国家的或者是私人的要求,可以对于农村房屋进行拆迁,但是国家规定不能够进行强制拆迁一定要征求房屋所有者的允许,接下来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强拆的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农村强拆的法律规定
目前关于违法强拆农村房屋法律依据还是比较少的,《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9条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其他国家单行基本法律也都有对房屋私权的保护性规定。遍查中国既有基本法律,均无为了城市改造及房地产开发之需就可以强制拆毁公民合法拥有房屋的规定。
如果不是涉及国防、外交等重大的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及程序强拆公民合法拥有的房屋。但在下位立法中严重破坏宪法及据此构建的基本法律的行政法规、地方规章令人触目惊心地存在着。
按照《立法法》第8条规定,涉及对民事基本权利及财产权利的调整只能由基本法律调整。而根据《宪法》第62条规定,基本法律的制定主体只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下位立法中有关强制拆迁的规定不仅是调整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业已涉及到对公民最基本民事权利即财产权利的生杀与夺问题。这是立法权的严重越位,甚至是滥用。第三,拆迁当事人双方均属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的法律地位平等。拆迁与否及拆迁协议的订立纯属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订立过程。
二、特别情况的处理:
1、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参照建房批准文件内容补偿,也可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法并应无偿拆除的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补偿。
4、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如当地规定按城市房屋拆迁规定执行的,从其规定。
三、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补偿:
律师应了解并告知当事人,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补偿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农村强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要求?比如其中有一项规定说明,如果不是涉及国防、外交等重大的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任何组织及个人都无权以任何理由及程序强拆公民合法拥有的房屋。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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