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期补偿条例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6 00:34:15


   对于拆迁问题,大家可能这一生也只会遇到一次,且都是第一次遇到,很多关于拆迁的规定及知识都不了解,遇到拆迁过程中的众多问题也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下面,小编就拆迁过渡期补偿条例规定以及涉及拆迁的过渡期一系列内容来给大家进行介绍。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也称为安置期限。在这段时间里,不管是通过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还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皆要迁离原地到他处居住生活。

  二、拆迁过渡期补偿条例规定

  过渡时间有多长,拆迁人就应该发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多长时间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时期是拆迁人向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的期限,也是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有权居住使用周转房的时间期限。

  三、过渡期可以延长吗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四、过渡期限的法律效力

  在过渡期限内,对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自行安排住处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房进行安置。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应当具备正常的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设施。

  过渡期限届满,拆迁人应当按照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条款提供安置房屋,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周转房的使用人必须迁往安置用房,及时腾退周转房,不得在取得安置用房后拒不迁房,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拆迁过渡期补偿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其中,对于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如果遇到擅自延长的情况,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屋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另外还需对违约损害进行赔偿。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