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第2条

发布时间:2019-08-14 11:24:15


  核心内容:计划生育法》第2条是怎样释义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条规定的是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以及如何实现这一基本国策。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条的释义。

  【条文】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释义】

  本条是关于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以及如何实现这一基本国策的规定。

  人口众多仍然是我国确立计划生育政策所考虑的首要问题。未来十几年,我国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增长,预计年均净增1000万人以上,人口素质不高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劳动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必须实行较为严格的限制生育数量的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基本国策贯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始终。其主要内容包括: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出生婴儿性别比正常;育龄群众享有生殖保健服务,普遍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的“知情选择”;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等。生育调节是这一基本国策的核心内容。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当前的人口形势和对未来人口发展前景预测,也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生育意愿及接受能力,本法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行计划生育仍有相当难度。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