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卫萍:公款吃喝致人死为何还能如此牛气?离婚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0-03-11 03:32:15


离婚案件中,有怎样的离婚程序离婚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做了一一介绍:

如果没有公款吃喝,王玉东不会死;如果劝酒致人死的领导能够向公众公开,并且受到惩罚,王玉东也不会死。然而,生活偏偏没有假设。作者:林卫萍 8月15日,云南会泽县五星中心供电所所长王玉东,在接待宴请县电力公司前来检查工作的工作人员后,于当晚突然猝死。后证实,死者喝了半公斤白酒。在县里相关领导的协调下,电力公司比照公伤进行赔偿。(9月5日《新京报》) 王玉东不是第一个因陪酒而死的公职人员,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南京高淳县某中学会计的李时东,就是陪下乡检查创省级示范学校工作的县劳动局领导喝酒后,猝死在回家的路上。医院鉴定为酒精中毒猝死,李时东年仅45岁。 王玉东死得有点冤,如果不是为了陪县电力公司检查组人员,恐怕不会这么早就去死了。虽然新闻没有点明当时与其喝酒的有那些领导,只是说工作人员,但依据常情来说,如果没有领导,王玉东恐怕是不会这么不要命的喝。一般而言,大家都清楚自己的酒量,只有在上级领导的“特别关照”下,才会过量喝酒。王玉东作为“酒精沙场”的供电所长,不会不知道自己的底细,喝了这么多白酒,实在是因为上级领导的缘故。可以肯定的说,王玉东的死完全与当时在场的领导分不开。尽管可以如此分析,但致人死的领导却是可以完全没事的。不仅在新闻中不会被点明,而且还能够非常牛气。 无妨先听听县电力公司曹主任说的话,只有在得到家属书面赔礼道歉的前提下,电力公司才可能按照以前讲好的第一方案进行处理。即:虽然此事非因公死亡,但电力公司会比照公伤处理,将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16万多元,并同时承担死者女儿从11岁至18岁每月1000元左右的费用,对死者母亲也将承担自现年59岁直至终老每月330元左右的费用。曹主任说,如果要按非因公死亡处理,死者家属总共只能得到大约5万元左右。 王玉东的陪偿是否按照因公的标准赔偿,其作用的竟然是家属的态度。能够向电力公司书面赔礼道歉的才会多给钱,否则只能得到大约5万元左右的赔偿。这还是在县里相关领导的协调下才达成的协议。 明明是自己贪图公款吃喝,明明是自己致人于非命,可县电力公司为何还是这么牛气?无非是赔偿金的多少与当时参与喝酒的领导根本无关;钱是公款,赔多赔少,与其无关,反正电力公司有的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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