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成员在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合伙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9-08-05 04:37:15


个人合伙成员在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合伙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成员应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1987年10月10日),个人合伙成员在从事经营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合伙成员没有过错的,不应负赔偿责任。

  但个人合伙成员为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在经营运输活动中不慎死亡,其他合伙成员作为合伙经营的受益人之一,应当给予死者家属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