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仅对教师学生优惠
发布时间:2019-08-10 16:10:15
“我希望商家能公平对待每个消费者,将多收的钱退还给我们,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昨日中午,,起诉该餐馆存在“反向歧视”。此案是全国第一起针对“反向歧视”起诉的案件。
昨日中午,。该餐馆位于四川大学南门附近一侧。两名律师点了几个家常菜,吃完饭后,律师来到收银台。“你们一共消费了135元,你们有该校的教师证或者学生证的话,可以打8.8折。”收银台工作人员告知。“你们这样的行为已对其他消费者构成了反向歧视。”律师明确向收银台工作人员提出,但工作人员声称要请示领导后才能答复。
随后,律师支付了就餐所需的135元,并要求餐馆出具了发票。
“如果学生或者老师到这里来消费,按照餐馆开出的优惠折扣,可以节省16.2元。、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刚告诉记者,虽然优惠的金额并不多,但餐馆对消费者按照职业、身份,人为地进行区分,对其他没有享受到优惠的消费者已经构成了“反向歧视”。被告退还多收的16.2元,并就‘反向歧视’行为一事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昨日下午3时许,郭刚以消费者的名义,将收集到的该餐馆涉嫌“反向歧视”的相关证据,以及拟写的一份民事起诉状,。
一相逢家宴馆营业部副经理李华容告诉记者,餐馆的这个规定并没有侵害到其他消费者的权益,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对于律师的起诉,李经理表示并不担心。
“我支持用诉讼的方式,引起消费者对反向歧视行为的重视,同时也希望立法者能够在立法过程中对此行为予以重视,并立法规范。”昨日下午,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知名民法,虽然他对于诉讼结果“并不看好”,但认为此举“意义非同寻常”,将推动法制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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