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200多人为争酬金报同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11 04:25:15


  央视网消息(海峡两岸):我们再来看一条台湾社会新闻。12日台湾基隆市发生运钞车掉钱袋的事件,按照规定,捡到钱的人可以得到30%的酬金,算起来有226万多元新台币。案发后,警方接到了两百多民众的报案电话,声称他们是目击者,也应该分到奖金,这让警方又好气又好笑。我们来看台湾媒体的报道。

  大雨中三大袋现金从车上掉下来,计程车骑士何炘冒雨下车,把钱袋先扛到旁边的马路上,再去员警来现场,这时候路上人来人往,车流量不小,相比不少人都看到这样的场面,却没人下车帮忙,讽刺的是在听说可以领报酬金之后,两百多通电话打爆警局,每个人都说自己是目击者,硬要员警留下记录才肯挂电话,扔在商店帮忙送货的何炘觉得好笑。

  问他领不领赏金,何炘有点尴尬,但到底谁才算真正捡到钱的人,当时何炘协助员警把运钞带送进派出所的时间,是11号上午11点04分,一名女性计程车司机随后在11点06分也报案,时间晚了两分钟,话说回来,无论谁先报案,按照《民法》805条规定,捡到遗失物,还必须亲自送到警局完成笔录,才能在六个月内对所有们请求价值十分之三的报酬。事实上三年前,台南也发生相同案件,陈姓妇人捡到三百万,依法可领一百二十万,但她后来选择接受保全公司二十万的红包当作酬谢,而现在三大袋现钞一共七百五十五万,算算报酬高达两百二十六万元,让人感叹在不知道里头装的是钱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见义勇为,但得知有高额赏金,却出现事后争功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