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擅自买手机要求退货遭拒绝
发布时间:2019-08-13 19:30:15
“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竟然敢背到我买手机。”家住老供电局3栋一单元的徐先生严厉地训斥过儿子后。便拿着手机到商场退货,却被商场以手机已使用为由拒绝。
13岁男童偷买手机
徐先生的儿子刚满13岁,上初中一年级。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儿子嚷着要求父亲给他买一部手机,理由是班里的好多同学都有了,他也要有。徐先生觉得孩子还小,没有配手机的必要,径直地拒绝了。徐先生说,开始以为孩子闹闹就算了,没想到昨天晚上竟听到他口袋里有电话铃声响。再三追问下,孩子才承认,在国庆期间趁着商场搞活动,用自己储蓄的零花钱偷偷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
商家拒绝退货要求
第二天,徐先生便拿着手机和票据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遭到了拒绝。商家的理由是:第一,徐先生的孩子发育得很好,个头高,长相成熟,无法判断是否年满14岁;第二,若手机没有开封,保持原质原貌,还可以考虑灵活处理,现在手机已经拆封使用,无质量问题,不能退货,徐先生对此感到很失望。
律师:商家应全额退款
刘易法律咨询事务所的刘律师认为,根据《民法》的有关规定,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范畴,徐先生的儿子在没有父母的陪同下购买手机的行为应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商场拒绝退货的理由不成立,应全额退款。
最新资讯
-
08-16 1
-
03-26 0
-
02-10 1
-
08-09 2
-
02-23 0
-
03-1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