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医患纠纷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19-08-23 23:19:15
10月14日,,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情况。
《意见》规定,患方认为因医方的诊疗、护理等医疗行为受到损害,不论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为由还是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为由起诉,要求医方赔偿损失的,案由均确定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同时还规定,事故鉴定优先于过错鉴定。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又要求再做过错鉴定的不予准许;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患方要求再做过错鉴定的,;医方放弃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患方申请做医疗过错鉴定并有鉴定结论,医方再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
《意见》明确了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适用的两种赔偿标准:构成医疗事故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标准;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方确有过错并且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确有因果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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