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超:我为什么要“开胸验肺”

发布时间:2019-08-24 10:07:15


为了确定患的是尘肺,张海超不得不“开胸验肺”


张海超认为振东公司隐瞒了他的体检结果

幸福之家大门,坐在院子里的张姐姐,房间里的张海超夫妇。

在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记者见到了开胸验肺事件的当事人,28岁的张海超。在手术一周后,他因为无力承担每天几百元的住院费,回家养伤。张海超现在身体非常虚弱,每天依靠村卫生所买来的消炎药,自己治疗。

记者:现在每天要挂几个吊瓶?

答:现在每天是打六个吊瓶。

记者:伤口愈合情况怎么样?

答:现在这么长时间了,愈合得还算可以。

记者:能让我们看一下伤口吗。……

记者:这个刀口当时有多长?

答:当时是15厘米

说起开胸验肺这件事,全家人都耿耿于怀。因为当时,除了张海超一再坚持,全家人都极力反对。

采访:王玲玲 张海超姐姐:当时让签字我不签,我怕做手术,这个人出现什么,下不了手术台我和女儿怎么办?还有一个,我觉得责任大,不愿意签字。

答:当时我和我弟媳还有我父母我们全家人都反对,不让他做这个开胸手术

记者:主要担心什么呢?

答:医生说再往严重一点说这个病人下不来手术台,再一个方面说即使开胸了对尘肺治疗是没有一点意义的。

张海超很清楚,开胸验肺手术,对于自己的健康,没有任何积极的意义,但是,手术的结论,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做完手术下午7点,那个大夫在重症监护室跟我说海超你这个就是个尘肺。当时我心里面并不是多难过,心里面有那么一点安慰,我这个既然诊断成这个,我下面不管说去治疗或者是赔付应该是看到希望了,应该是能有公平公正解决的时候来了。

记者:你证明了自己

答:对,也证明了诊断所给我诊断成结核那个时候是误诊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人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以悲壮的方式,得到一个明确的医学诊断呢?

解说:一切都起源于2007年8月,当时张海超肺部出现了问题,咳嗽,胸闷,多痰。2007年10月,他先后到各大医院就诊,胸片显示,肺部有阴影,此后一年多的时间,医院先后排除了肺结核和肺癌的可能性。

采访:张海超:一直到了2008年10月9号那一次复查肺部的变化,不但它没有吸收反而阴影部位扩大了,那时候(XX)六院几个大夫主任就说,把我观察那么多时间的CT,还有检查结果拿一块儿会诊,你这个结核肯定不是。因为考虑到资质这个问题,别的综合性医院,只能说尘肺可能性大,或者疑似尘肺或者是尘肺不排除。

尘肺病是我国最常见的职业病之一,患病人群主要是煤炭、冶金和建材等工厂的粉尘作业工人。长期吸入高浓度有害粉尘,会引起肺组织广泛纤维化;患者最终可能因此而出现呼吸衰竭或合并感染、气胸而死亡。

2004年7月到2007年10月,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工作,这家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工作期间,张海超从事过杂工,破碎和压力机三个工种,期间,接触过大量粉尘。

当时破碎就是把大的从矿上拉来的硅石破成生的颗粒,当时那个工作环境很差,能见度基本上不到两米,只能看见粉尘,硅石是黄的,都是粉尘

记者:你那时候没有担心自己会因此感染上职业病吗?

答:那时候对这个危害还不了解,他也没做什么培训,也没有对这方面的介绍,并不了解,再说那么多人在那儿工作,对这个意识挺淡薄的。

发病之后,2009年1月,张海超先后到北京协和医院、北京煤炭总医院和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国家重点综合医院求治,这些医院的诊断结论也是职业病'尘肺'。让张海超没有想到的是,尽管结论明确,但医院却不能为他治疗。

他那边大夫说这个是职业病属地管理,你回你们当地的单位,给你提供相关的材料,人家给你诊断然后,下面你治疗赔付什么的,才能进行。我才知道这个这么复杂,别的地方买不到这种药,你这个就得回当地。

根据我国200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尘肺病只能由本地的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卫生部门指定的单位诊断。在郑州,只有郑州市职防所,和河南省职防所,有资格作出诊断。2009年2月,张海超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是他发现,想要做出职业病的诊断并不是那么容易。

他们给我提出来,按职业病防治法上规定,你得给我提供你原来工作岗位,那个粉尘接触史,历年的职业健康档案,历年的危害因素评估报告,以及填写用人单位组织代码那些表格,提供这些材料齐全了我给你诊断。

记者:这些材料是由谁来出具的呢?

答:大部分材料是用人单位出的。

为了拿到这些材料,张海超找到了原来的工作单位--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但是,再次遭遇困难。

答:刚开始他就不承认我在那儿工作过,别说给我出这个材料了。

记者:有劳动合同吗?

答:因为是一式两份都在他那儿保存着,那时候干脆就不承认,那时候还挺横的,你随便告去吧。

7月24日,记者来到位于新密市曲梁乡的振东公司采访,在新密市市委宣传部的协调下,终于见到了振东公司总经理靳秀礼。

记者:企业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提供给张海超进行职业病诊断所需要的材料呢?

靳:按照劳动法第53条明确规定,从业者找最后一家企业证明没有问题,如果最后一家企业举证说没有问题,是上一个企业造成的,就由上一企业提供。

原来,在2008年10月离开振东公司后,张海超曾到中岳塑化技术有限公司工作,振东公司认为,不能排除张海超在这家公司患上职业病的可能。但事实上,张海超在中岳塑化技术有限公司从事汽车配件不锈钢的冲压工作,没有粉尘接触。这家公司出具了诊断职业病的材料,也被医生排除了患有尘肺病的可能。但是振东公司仍然不肯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

记者:法律规定他们必须要提供这些东西给你们的?

姐姐:对

记者:那你觉得为什么他们就交不到你们手里呢?

姐姐:作为单位来说,他给你提供的那些东西以后你鉴定上是尘肺,他们对你们要负责的,他们这些黑心的公司他自证其罪就不可能的事情。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有《职业病防治法》予以保障,但是仍然存在农民工举证难,企业逃避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