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样变更监护人

发布时间:2019-08-08 08:13:15


  我父亲因突发性脑出血现呈植物人状态,我继母私自转移并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经居委会指认监护人,指认我作为我父亲的监护人,在居委会已经指认监护人完毕的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我父亲的监护人提出诉讼,要求我继母返还侵占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假如在庭上我继母提出她对居委会指认我为监护人不服,要提起诉讼,那么我诉讼的要求我继母返还侵占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案件就要终止?假如终止那么往后会怎样?是我应诉我继母的变更监护人诉讼?还是我诉讼的要求我继母返还侵占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离婚的案件法官先判决监护人到底是谁?这以后会是两个案件还是就在我这一个诉讼中就解决了?谢谢!

  补充:如果我继母在庭上提出对居委会指定监护人不服,我诉讼的案件终止,但是她以后一直不诉讼变更监护人,那我不是要一直等她?

  律师回答:

  你继母都是你父亲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你对监护人监护民事责任

  这两个事情不能在一个诉讼中解决,

  这两个案件不能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