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悬赏承诺有效吗?

发布时间:2020-08-01 08:46:15


  问: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我从单位加班回来,在小区里捡到一只宠物狗。我四处寻找都没有找到它的主人,于是就将它抱回家里养了起来。一周后,小区门口贴出一张寻物启事,启事里寻找的小狗正是我捡到的那只狗。小狗的主人承诺谁奉还小狗就给谁酬金500元。我将小狗给刘某后,要求她支付酬金和我饲养小狗一周所支出的费用,刘某却只同意支付我的费用,不愿意支付承诺的酬金。请问:我能要求她支付承诺的酬金吗?

  答:你可以要求刘某支付悬赏的酬金500元。你所说的情况涉及到了悬赏广告问题,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付一定报酬的意思表示。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返还遗失物是拾得人的一项法律义务。《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金不昧被誉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如果权利人曾发出过悬赏广告,承诺给付酬金,在找到遗失物时就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你拾到刘某的宠物小狗,替她饲养一个星期,这些费用刘某应当支付给你,同时,刘某也应当履行自己的悬赏承诺,向你支付酬金500元。(程永杰 杜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