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投票通过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8-15 11:04:15
被划分了“等级”的村民们
“哎呀,这事儿实在是让人憋气得不行,一样样的村民,凭啥把我们分成三六九等!”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尹六窑村村民郝庭亮这几天又开始吃鸡内金片了,他的胃涨得厉害,心里更是感到格外愤懑。和他一样觉得憋气的还有村子里的400多位村民,3年前他们曾无限憧憬过的住房梦,如今被村委会实施的“村民等级制”彻底打碎了。
支书迫压力无奈分“等级” 新班子沿用惯例“发扬光大”
据村里的老人讲,很久很久以前,这个地方最早是一个姓尹的人来落户生根,慢慢地才有了这个以尹姓开头的村子。现在,尹六窑村是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一个拥有300多户村民的行政自然村,有村民300多户1041人。
在这里生活了一代又一代,村民们的农耕日子过得辛苦而又充实。近年来,同其他处于城市边缘的村子一样,急速涌至的城市化浪潮迅速将这个原本宁静的村庄裹挟其中。1995年,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尹六窑村带来了第一笔征占地补偿款。这笔当时看起来数目不小的钱牵动了全村人的心。围绕这笔钱到底怎么分,村子里炸开了锅。
“闹哄哄得吵了半个多月,最后还是村民中占大多数的坐地老户的意见占了上风,按照村民来村落户的时间把1963年划定为分界线,1963年之前落户的为‘老户’,1963年之后落户的则为‘新户’”。当年担任村支书的刘志荣对15年前这桩事情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也就是在这次分配中,在所谓“老户”“新户”的基础上,又把全村村民划分为一至四个等级,每个级别确定了相对应的补偿标准:一等村民享受100%的分配;若是二等或二等以下的村民,则分别按补偿款的70%、50%、20%比例分配;这样下来,1963年以前来这个村子落户的村民享受一等待遇,每人分到1000元;1963年至1975年为二等,分到700元;1975年至1985年为三等,分到500元;1985年以后算四等,分到了200元。按照这样划分下来,1976年从外村由于政策性迁移而来的村支书刘志荣自己也成了三等村民。
“没办法,我也不愿意这样,但人家老户人多势众。当时也有些村民感到不公平向乡里反映,但因为分到的钱不多,村委会又做了不少工作,后来也就不了了之。”想起十几年前这档子事儿,刘志荣老支书显得很无奈。如今,让65岁的刘志荣老支书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是,把村民分成等级进行土地补偿款分配的后遗症在十几年后逐渐显现,被现在的村委会班子继承下来并“发扬光大”。而拿到第一笔土地出让费的村民们也没有想到,新老户共同享受同等待遇的舒心日子悄悄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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