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打起马拉松官司 判决成空文执行拖14年

发布时间:2019-08-27 01:23:15


农妇打起马拉松官司 判决成空文执行拖14年  来源: 2005-3-14 14:51:44 一件悬而未决的纠纷,让鹿寨县四排乡石灰屯村民韦美英成了不依不饶打官司的“秋菊”:14年前,为与邻居韦某争一条小路的“通行权”,她先申请调解,后又几上法庭。虽然诉请都获得支持,但韦某违章修建的一道墙和两间房仍像磐石般岿然不动。去年10月,韦美英再一次将韦某告上法庭,再一次获得胜诉。今年1月底,,至今为止却还在翘首等待:这挡道的墙和两间违章房子,这回真的能“搬动”吗?   诉请“要回”小路 终审判决获胜  1990年初,邻居韦某突然宣称:韦美英一家出入的一条小路是他的“祖宗地”。随后他建起一道墙,把路封死留作菜地。这道墙堵死了韦美英一家人和村里人通行的路,他们只得改走屋后山上一条崎岖的山路。韦美英找到乡司法所,要求调解。1990年8月29日,乡司法所经过调查,认定两家争执的地方是村中空地,不属于谁的宅基地,允许韦美英和其他人通行,不准围死,要留1.5米宽的小路让人行走。对此决定,韦某不屑一顾,那段拦路墙依旧岿然不动。  1990年12月3日,,请求恢复道路畅通。,。1991年11月7日,:;限韦某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拆除所筑围墙,恢复原状,让他人通行。  执行遇到难题 一拖就是14年  韦美英接到终审判决书后松了一口气,以为问题可以解决了。孰料,,韦某在擅自筑起的围墙里又建了两间房子。,得先由乡政府确认韦某所建房屋是否属违章建筑后,再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韦美英只好向鹿寨县四排乡政府申请确认韦某属违章建房,但此事一直久拖未决。直到1998年3月16日,乡政府才作出处理决定:限韦某在30日内拆除其屋西面2.3米围墙,给韦美英及村民通行。同年8月17日,乡政府又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韦某未经政府批准,建房两间占地50多平方米,违反了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依法拆除。但是,这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韦某拒不履行。奇怪的是,,造成申请强制执行期超过期限。无奈之下,韦美英以四排乡政府行政不作为为由,欲将其告上法庭。后来,在一些人劝告下,韦美英只好放弃了“民”告“官”,2004年9月3日再一次将韦某告上法庭。  再判没有悬念 何日得以执行?  2004年10月18日,与第一次诉讼相隔近14年之后,。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诉讼,当天的庭审中,传唤既未到庭,也没作答辩。,原、被告系邻里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双方诉争的通道,已经由乡政府确认为村中空地,属集体所有,任何人都无权独自占用使用。,且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反《民事诉讼法》和《土地法》有关规定。因此,:被告于判决生效10日内拆除其占用集体空地所筑、妨碍原告通行的小房两间,恢复原状,让原告及村民通行。  一审判决后,被告没有提出上诉,该判决已产生法律效力。今年1月底,,但截止至3月13日记者发稿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