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已发布的文件(三)

发布时间:2019-09-01 04:41:15


  本文转载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婚罪】发布的文件,刑法》、,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并阐述了重婚罪,重婚罪已发布文件,发布文件等相关法规

  七、报复陷害案(刑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

  报复陷害罪,、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或者对执法人员和揭发检举、作证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报复陷害,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对执法人员和揭发检举作证人员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3、报复陷害,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4、报复陷害,手段恶劣的;

  5、报复陷害,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案(刑法第 一百四十七条)

  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他人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强制手段,干涉他人正当的宗教活动或者强迫教徒退教、强迫公民信教或信某一教派,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很坏的;

  2、非法封闭或捣毁合法宗教场所及其他宗教设施的;

  3、强迫少数民族改变风俗习惯或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引起民族纠纷的;

  4、非法剥夺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伪证罪(刑法第 一百四十八条)

  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制造伪证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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