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移送时效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9 01:50:15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那么就不可以用刑罚来处置行为人,行为人的行为违法行政法的,可以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过程中也可以进行移送,不过有时效规定,那么行政处罚移送时效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行政处罚移送时效规定

  1、、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

  3、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立案。

  4、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

  5、。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特征

  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

  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关不同;处罚形式不同。

  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4、行政处罚的前提是行政相对方实施了违反法律规范的行为,而非违反了刑法、民法等其它法律规范的行为。

  三、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可以设定任何种类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可以依法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行政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超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另行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4、、委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委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上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6、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机关认为行为人不仅触犯了行政法,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时,,。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行政处罚移送时效规定”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