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实习,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发布时间:2020-09-02 03:32:15


王建国捧妻子遗像向媒体阐述自己的证据

“北大教授在北大医院离奇死亡”案二审昨日在北京高院开庭

家属质疑:于峥嵘并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北大医院:,不属于非法行医

家属质疑

2006年1月,北大医院为熊卓为手术,但“主治医师”于峥嵘的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故北大医院存在非法行医。

医院回应

于峥嵘医师当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现状调查

全国的教学医院都有“非法行医”行为。一名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即便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他在医院无证工作的时间也要将近2年。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熊卓为,在北大第一医院做了骨科手术,7天后死亡。。今年7月,一中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患方70余万元。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此事经央视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昨日,此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当庭没有宣判。

庭前教授手捧亡妻遗像上法庭

昨天13时,位于建国门附近市高院安检处,聚集了数十名记者。稍后王建国从南门附近下车,他面色沉重,双手将亡妻的遗像捧在胸前。他说,自己不是因为钱的问题才提起上诉的,主要是对北大医院行为非常不满。“拿到赔偿款,我将以妻子的名义全部捐给社会,一分钱都不要!”

话音刚落,周围响起了掌声。王建国继续说,他和妻子都很热爱北大,才放弃国外的优厚待遇回国工作。但是没想到,作为医学教授的妻子竟然死在北大医院,而负责抢救工作的只是3个“没有行医资格”的人,令他十分伤心。

上诉要求按澳大利亚籍重计赔偿

14时,二审庭审正式开始。王建国的上诉状称,要求市高院确认北大医院非法行医的行为,并按照熊卓为是澳大利亚籍公民重新计算赔偿数额。对此,北大医院代理律师称,非法行医是行政部门的认定,被公权所约束,无法适用于民事诉讼。

庭审一直持续两个多小时。结束后,参加旁听的记者立刻将于峥嵘围住。于峥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为熊卓为诊治时,他已经在北大第一医院工作半年多了,而且通过了执业医师考试。在抢救熊卓为的过程中,医院相关科室的主任都在现场,虽然在一些记录上只有他的签名而没有指导医生的签字确认,但整个过程都是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的。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如果较真,全国教学医院都有“非法行医”

庭审焦点于峥嵘等人是否“非法行医”

王建国一方向法庭提出上诉的三项诉求,一是重新认定熊卓为的病情;二是认定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三是提高北大第一医院的赔偿金额。,对熊卓为的死亡不应进行司法鉴定,应该由具有临床医学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答辩,而于峥嵘等人是否为“非法行医”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建国一方认为,于峥嵘当时虽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并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于峥嵘的医师执业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对此,北大第一医院一方认为,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该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深度调查获行医资格需无证工作2年

“按媒体的报道,如果较真的话,全国的教学医院都有‘非法行医’行为。”北京一家大医院的知名主任医师针对此事说,存在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教学医院有接受医学生实习的责任,同时医院的正式编制很少,但工作量大,尤其是北京的一些大医院,所以就需要学生来做临时工的工作,而且医生在大型手术时,需要多人辅助配合,会有实习、见习医生和住院医生上手。

在此案中,北大医院否认有“非法行医”或“无证行医”等现象,称熊卓为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当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临床医学毕业生要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一年才能参加考试;低于本科学历者只能先通过助理医师考试,然后再工作满若干年后才能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毕业生拿到《医师执业证书》后,才能正式获得行医资格。记者调查了解到,一名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即便以最快的速度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他在医院无证工作的时间也要将近2年。

二次交锋

央视逐条反驳北大医院:事实无可辩驳

针对前日北大医院所发的声明,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作出以下回复——

北大医院声明:该节目在本案二审的两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负责任的报道将有可能干涉司法,严重影响司法的公正性。

《经济半小时》回应:节目播出时,我们并不知道二审之事。

北大医院声明:暗访中违反医院规定未请示上级医师而擅自开具处方乃其个人行为,没有代表性。

《经济半小时》回应:如果真如北大医院所说,医院不知情,学生行医属于个人行为,那为什么于峥嵘、段鸿洲、肖建涛、刘希高这些学生开具的处方,能在药房拿到药?

北大医院声明:央视记者通过针孔摄像的方式进行不实报道。

《经济半小时》回应:事实就摆在那个地方,无可辩驳!

官方表态

西城区卫生局副局长:是否非法行医待查

昨天下午,记者就“北大教授死于北大医院”一案,。刘局长说,现在还不能下结论。一般医院如果出现没有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给患者看病,可以断定是“非法行医”。但北大医院是“教学医院”,承担实习医生临床实践基地的任务,这样的“教学医院”出现实习医生参与治疗,除去“非法行医”还有可能是管理不严的问题。所以北大医院是否存在“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