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怎么判?

发布时间:2020-01-01 12:40:15


  第二审,开庭审理后,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所谓认定事实清楚,。这个事实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

  为所依据的事实可能是不同的。比如,行政机关认为甲打了乙,给予甲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起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不清,因而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并判处行政机关重新调查之后再作决定。行政机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行政机关对甲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确实不清楚,因而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还有一种情况,。比如,行政机关认定甲打了乙,给予甲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起诉。,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因此判决维持行政处罚,甲不服一审判决,上诉。,,适用法律正确,因此维持判决。

  2.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

  比如,某厂在报纸上刊登了注册商标的广告,但实际上商标并没有注册。行政机关依据商标法关于冒充注册商标的条款对其罚款,该厂不服,起诉。,行政机关所认定的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适用广告法。因此判决撤销此行政处罚,并判决被告适用广告法重新作出行政处罚。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认为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适用法律错误,对此,,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3.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比如说,行政机关作出一具体行政行为,但其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起诉后,,证据充分,判决维持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上诉。,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而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判处撤销原行政行为,并直接判处行政机关查清事实后重新作出行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