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8-21 18:46:15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地域管辖
25、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
2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2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债务人。
28、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
3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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