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如何选择

发布时间:2019-08-17 10:05:15


,。,会站在正义的一方。今天的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行政诉讼管辖的相关内容吧。

  一、

  (一)、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的,起诉。其中,原告所在地具体指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2.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林木等)。涉及到不动产的案件,,,同时也便于判决、裁定的执行。

  裁定管辖

  遇到某些特殊情况,。

  二、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三、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的全部内容。。正准备进行行政诉讼的朋友可以多注意下。展。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