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期限及续保期限

发布时间:2020-01-20 18:11:15



正文: 财产保全的期限及续保期限
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 没有终期的,执行之日止。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 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 ,。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