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购置房产如何分财产分割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6 07:43:15
[导读]
接到省证监局通知:google等在本网投放的广告中有虚假的证券类广告,一方面,我们正在与google等联系,一方面,甄别和屏蔽工作正在进行中。请读者认真甄别真伪,注意防范风险。
主持人:本报记者李洁 对话人:
案情:王某和刘某(liumou)都是离异,2人经朋友介绍相识,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王某在省会工作,刘某(liumou)在周边县城上班。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感情十分融洽。半年后,刘某出资16万,王某出资4万,在刘某所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2010年2月,双方因为调动工作的事情激烈争吵后,感情开始恶化,并闹到了分手的地步。分手容易分房难,当初二人花20万元购买的房子已大幅升值,二人就如何分割房子问题闹上法庭。
主持人:他们二人没有正式结婚,?
路立学:,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主持人:他们二人的房子应该如何分?
路立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因此,王某和刘某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应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常见的法律问题,还有离婚赔偿和离婚经济帮助等问题的介绍。"[标签:推荐办公室]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有一定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接到省证监局通知:google等在本网投放的广告中有虚假的证券类广告,一方面,我们正在与google等联系,一方面,甄别和屏蔽工作正在进行中。请读者认真甄别真伪,注意防范风险。
主持人:本报记者李洁 对话人:
案情:王某和刘某(liumou)都是离异,2人经朋友介绍相识,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王某在省会工作,刘某(liumou)在周边县城上班。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感情十分融洽。半年后,刘某出资16万,王某出资4万,在刘某所在县城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2010年2月,双方因为调动工作的事情激烈争吵后,感情开始恶化,并闹到了分手的地步。分手容易分房难,当初二人花20万元购买的房子已大幅升值,二人就如何分割房子问题闹上法庭。
主持人:他们二人没有正式结婚,?
路立学:,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主持人:他们二人的房子应该如何分?
路立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因此,王某和刘某同居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经过相关机构的评估,应按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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