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再婚历经7年坎坷:子女反对 只能无奈同居同居房产

发布时间:2020-02-10 13:01:15


同居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非法同居要负什么法律责任?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78%有再婚愿望的老人因子女方面的原因选择了放弃。
同居中的老年女性更希望再婚得到法律的保护。
  老年人再婚:坎坷之路有多长
  9月1日,家住乌鲁木齐幸福路的杨建华老人终于和老伴领取了结婚证。10年前,杨建华老人的前妻因病去世。61岁时,他认识了同样丧偶的老人宋秀荣。之后,他们如同年轻人一样,恋爱、相知、相爱……但是,这份原本应该得到祝福的黄昏恋却一路坎坷,走了7年。回想起这7年的黄昏恋情,已经68岁的杨建华体会到的是无人理解的辛酸。他说,若不是自己的执拗以及老伴宋秀荣的宽容和隐忍,他也只能孤独终老。
  杨建华7年坎坷,只是老人再婚路上的一个缩影。
  相关统计数字显示,全国1.6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已有近5000万人丧偶,但只有不足10%的老人再婚,78%有再婚愿望的老人,因子女方面的原因,放弃了自己的幸福。
  文/记者张福军图/记者单坤
  孤独的丧偶老人
  68岁的杨建华是新疆一所高校的退休教师。2000年,他的老伴因为癌症去世了。杨建华和妻子育有3个子女,并都已经成家。大女儿和小儿子都在疆外工作,只有二女儿在乌鲁木齐开了一家小店。老伴在世的时候,除了中秋节、春节,子女们能回来聚一聚外,其余的时间,家里只有两个老人四眼相对。老伴去世之后,家里就只剩杨建华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杨建华是个爱热闹的人,他白天出门一把锁,遛弯,下棋,打麻将,也能自得其乐。但夜晚归来一盏灯时,他就备感寂寞。
  全国老龄办发布《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曾经做过统计,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714亿。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曾对丧偶老人数量进行过一次调查,全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丧偶的达35%。众多的老人因为儿女不在身边,丧偶后,成了一个空巢老人,并在孤独中终老。有研究表明,而处于居丧期(配偶于近期故去)的老年人,死亡率是一般老年人死亡率的7倍。
  2003年6月,在老伴去世3年后,杨建华在小区晨练的时候认识了比他小3岁的宋秀荣。当年59岁的宋秀荣来自玛纳斯县,曾当过小学老师,老伴也已去世多年。和杨建华认识的时候,她正在给小女儿带孩子。
  因为两人都有过当老师的经历,杨建华和宋秀荣有很多的话题。时间久了,两位老人都有了组合家庭的想法,但后来的经历,却让两位老人唏嘘不已。
  无奈的同居生活
  2004年春节,“恋爱”了半年多的杨建华首先向子女们说了自己想再婚的想法,但是子女们听到后似乎并不高兴,小儿子更是持反对意见,他认为父亲再婚就是自己不孝的证明,让邻居知道了,还不被笑话死。
  看到子女并不支持,杨建华没有再讨论这个话题。那一年的春节,杨建华过得很不开心。同样是在春节期间,宋秀荣也对子女们说了自己想再婚的想法,子女们不冷不淡的态度也让她的心里有些犹豫不决。
  事实上,很多子女都不支持老人再婚。中国老龄科研中心曾做过一份调查,丧偶后有再婚愿望的老人,因子女强烈反对而未能结婚的占到了78%。子女反对老年人再婚一般理由也很简单,比如会让人诟病,晚辈对长辈不孝,或者不愿照顾护理后母(继父)等,还有些子女因为需要老人来照顾孩子,害怕老人再婚减少对自己家庭的照顾。但最重要要的则是经济原因。很多子女害怕老人的遗产会落入他人之手。子女们的反对,几乎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很少有人真正考虑过老人的感受。
  2004年春节过后,两位老人继续交往着,但都没有谈结婚的事情。2004年6月,相识了一年后,宋秀荣搬进了杨建华的家,开始了同居生活,和一对合法的夫妻并无两样。在如今年轻人眼里,同居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两个老人的同居,却在两个家庭里掀起轩然大波。
  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是杨建华的儿子。儿子当初反对父亲结婚,就是因为宋秀荣没有经济来源,害怕她成为家庭的一个拖累,并说宋秀荣之所以愿意和父亲结婚,就是为了找一个靠山颐养天年。在此之前,杨建华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老了,很多问题很现实。
  宋秀荣的女儿也反对母亲和杨建华同居,认为自己的母亲跟着杨建华无名无分,却要照顾杨建华的生活起居,俨然是一个保姆。虽然自己的收入不高,但她还是能够照顾母亲的。
  北京、天津曾做过相关调查,在以配偶形式共同生活的老人中,未婚同居者占到60%,天津的数据是50%,新疆也已超过了60%。和年轻人未婚同居一样,老年人的同居同样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坊间,老年人的婚姻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老头同居是为了找保姆,而老太太多半是为自己找靠山。
  乌鲁木齐熙康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高明学认为,无论年龄大小,人们在婚姻中都需要得到基本的尊重和平等,而结婚证在保障婚姻双方人格、经济、家庭地位的平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女性来讲,婚姻的安全感更需要用相应的形式来确定。另外,同居关系中的老年女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因为身体机能和生活能力的不断下降,对生活稳定性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所以,同居的老年女性更希望晚年的婚姻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的认可。
  激烈的房产之争
  2007年,两位老人已经同居3年了,由于杨建华再也没有提出领结婚证的事,他的子女们似乎也默许了同居这种生活方式。这一年国庆节,杨建华的儿女们回家看望父亲,宋秀荣张罗着做了一桌饭菜。吃饭时,却没有一个晚辈跟宋秀荣打招呼,看着杨建华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宋秀荣觉得自己这个“外人”格外别扭。
  席间,杨建华的儿子劝父亲把老房子卖了,和他一起去湖北生活,但被杨建华拒绝了。杨建华的儿子提醒父亲不要结婚,说宋秀荣要啥没啥,就图他的退休工资和这套房子。杨建华儿子的话让宋秀荣很伤心。
  杨建华儿子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在很多再婚老年人的离婚案件中,涉及最多的纠纷都是房产,很多子女都希望继承老人名下的房产。但是,一旦老人领了结婚证,那么房产的继承权就多了一个人来分享。
  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康明远律师给记者讲过这样一个案例:老人郑某丧偶后再婚,再婚两年后因中风瘫痪,老太太也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人就立下遗嘱将房产全部给了老伴。郑某去世后,家人却并不愿意遵守老人的遗嘱,将老太太赶出了家门。为此,老太太打起了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