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离婚复婚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13 11:45:15


婚姻法离婚复婚的规定如下: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给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办理时重视调解,防止轻率离婚,并保护好子女的合法利益,处理好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问题。离婚登记起初亦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以后则由公社、镇办公室处理。

  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民政部门给予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民政部门给予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的妻子提出离婚,需经军人同意。对破坏军人婚姻的,则依法予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