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18 07:16:15


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呢?首先应明确什么是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1、立案大厅申请离婚诉讼,对符合条件就会给于立案,去申请的时候要提交的资料包括: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户口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女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

5、双方到庭后,。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

6、,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所以,一般的离婚诉讼,最长不会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