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据的准备和提交(上)
发布时间:2020-10-11 22:22:15
在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涉案各方围绕诉讼要做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准备和提交证据,法律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有规定,涉案各方针对自己在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准备证据材料,并向法庭提交。
一、当事人,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
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病历资料是重要的书证,诉讼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提交与案件有关的全部病历资料原件,包括主观病历资料和客观病历资料。医疗机构的病历资料原件需要自己保存并用于存档的,需要向法庭提供全部原件和全套复印件,。
一方常常持有从医疗机构复印的盖有医疗机构公章的病历资料,些病历资料因为盖有医疗机构的公章,而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在医患双方持有的病历资料不相吻合时,患方所持有的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具有高的效力。
此外,当事人向法庭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二、证据提交时间
医疗纠纷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一方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询问其是否同意质证。
我国法律关于举证期限有延长的规定,即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
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无法取得,又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调查收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是否准许,。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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