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指点此种情况能否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提交法院

发布时间:2020-09-13 02:56:15


  本人母亲今年68岁。有高血压病史。于2009年3月30号因左肾囊肿住院。经降压治疗于4月2号上午9点经主冶医生江某做腹腔镜下左肾囊肿去顶减压术。当时血压为140/80。手术后3天我母亲感觉左腿根部麻木。即时向主冶医生江某反映此情况。江某看了一下手术创口说没关系。手术后5天即4月6号护士才说可以下床活动了,我母亲才下床活动。7号母亲出院时再次向主冶医生江某提出来其它都好就是左腿根部仍麻木。江某仍是没有重视。10号晚母亲感觉左腿不适,11号早晨发现左腿已肿行走不便了,当时就去医院检查。血管科医生检查症断为:《深静脉血栓》。血管科医生认为:与手术后未及时活动,下床过晚卧床时间过长活动过少,发现左腿根部麻木时主冶医生江某没有及时预见后果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有一定关系。因当地医院无治疗此病于当天转入上一级市医院治疗。

  12号我父亲返回当地医院向原主冶医生江某要求复印我母亲住院病历。江某声称我母亲住院病历已上交档案室不在护办室了。因12号是星期日无法调阅。13号上午7点,医院一上班我就来到档案室要求复印我母亲住院病历。档案室管理员说:你母亲住院病历未到归档时间仍在护办室。结果还是在护办室拿出了病历。因此我怀疑主冶医生江某有篡改病历的可能。

  就以上情况我向医院要说法。医院回答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开出医疗事故鉴定书方可处理。可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开出医疗事故鉴定书有重要依据是我母亲住院病历。可病历的真实性有多高??

  我就以下几点鉴定陈述是否有效。请指点。不胜感激。

  我母亲有高血压病史且年龄偏大,在术后是否应有防范性和预见性措施。

  2术后护理人员是否应向患者告知此类病人应在术后良好情况下尽早下床活动,以防长时间卧床易发生如血栓类的并以症(医护人员一直没讲。直到手术后五天才说可以下床活动了)医院方没有尽到保护和风险告之的义务

  3术后3天我母亲向主冶医生江某反映左腿根部麻木。其未作出应有的预见,未采取任何措施。当我母亲7号出院时再次向主冶医生江某提出来其它都好就是左腿根部仍麻木。江某仍是没有重视。结果出院2天左腿就形成深静脉血栓。是否与主冶医江某在治疗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严重失职有关。

  4无论是临时医嘱还是长期医嘱都没有提到有可能出现血栓的预防性措施。也没告知患者或家属应注意事项。

  5在我母亲住院病历未到归档时间仍在护办室的情况下,我父亲向主冶医生江某提出要求到护办室复印病历。其故意撒谎声称我母亲住院病历已上交档案室不在护办室了。主冶医生江某是否有篡改病历的可能?

  以上5点都江有证据证明真实性。且除第5条篡改病历外其余4点主冶医生江某也承认属实。?胜算有几分??请高手指点。不胜感激。目前我母亲仍在市医院进行化栓冶疗。据医生讲随时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