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患者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发布时间:2019-08-21 22:10:15
在发生医疗纠纷的时候,通过诉讼的方式是解决的方式之一。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最重要的就是双方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用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以及诉讼请求。患者和医疗机构都需要提供证据。那么,医疗纠纷诉讼患者需要提供哪些证据?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医患纠纷诉讼患者应提供以下证据: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一般处于弱势地位的都是患者一方,医疗机构一般掌握的诉讼的全面信息以及诉讼的很多重要证据。所以,在医疗纠纷中,患者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以及相关的重要材料,这样才诉讼的时候才不至于处于被动地位。
(原标题:医疗纠纷诉讼的证据患者需要提供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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