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室老头冒名顶替医疗鉴定

发布时间:2020-10-28 15:54:15


【今日商报报道】2001年底的某一天,南京某高校退休老教师李浩然(化名)感觉声音嘶哑,喉咙有点不舒服。一开始他也没在意,可能是咽喉炎又发作了,他以前也犯过这毛病。于是老李就去药房买了点治疗咽炎的药回家自己吃。时间一天天过去了,老李觉得有点不对劲,以往这“咽炎”吃吃药一个星期左右就能好了,可是这次吃药近一个月了依然咳嗽不已,而且吃饭时吞咽都有点困难了,一点好的迹象都没有,到底是什么病呢,不会是得了癌症吧?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老李在爱人蔡雅仪(化名)的陪同下来到南京市某医院就诊。2002年3月1日,经过食道钡餐X线摄片以及病理活检等检查并未发现肿瘤细胞。但是入院的体检中,根据CT和MRI检查,检查结果为“拟环后区占位”,并收住院。

草率的切除手术

蔡雅仪告诉记者,住院十天以后,医院给患者制定了“颈段食管切除 全喉切除 胃咽吻合术”的手术方案。当时蔡雅仪看了这个方案有点吃惊,她屡次找到主治医生询问,这样的手术太大了,有没有其他方案是不用做手术的,或者做手术不用切除这么多的。但是她得到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不行。”既然其他都没有办法,只有照医生的意思办了,蔡雅仪在手术同意签字书上签了字。2003年3月11日,医院在对老李全麻后开始做手术。手术过程中发现整个颈段食道被肿瘤侵犯。于是医生取了肿瘤组织送快速冰冻病理切片,报告为恶性肿瘤。在告知了蔡雅仪以上情况后,蔡雅仪再次询问了主刀医生除了既定手术方案外可否有其他方法,在得到明确答复“没有”的情况下,蔡雅仪再次无奈签了字。手术后,肿瘤组织经免疫组化检查报告为:食管上段恶性淋巴瘤B系(就是淋巴瘤IV期)。手术后不到20天,老李的颈部右边缝合处红肿压痛。经过检查,发现是肿瘤复发。于是立刻转肿瘤科进行化疗。怎么切了那么多东西肿瘤还是这么快就复发了呢?老李和老伴都不明白,这手术做了有什么用呢?在一次和肿瘤科的一位医生闲谈中,蔡雅仪才恍然大悟,对于淋巴瘤IV期的病人来说,切除手术是没有用的,只有去化疗。可是为什么一开始的医生说只有手术一途,别无他法呢?还只有做“颈段食管切除 全喉切除 胃咽吻合术”这种手术呢?而且这种手术是在医院未明确诊断的情况下草率手术,导致了老李多个器官被切而致残。医方是误诊、误治。,。

市级鉴定“属于正常”

2003年4月11日,南京市医学会举行了医疗事故鉴定会。医院认为患者的病症极不典型,在做病理免疫组化检查前,难以做出淋巴瘤的诊断,这种情况也是难以预料的。4月28日,鉴定结果出来了。市医学会认为“根据患者症状、体症及各项检查,术前诊断为‘环后区肿瘤’,有手术指征。医方术前、术中均履行了告知义务。鉴于患者病变部位隐秘和现有的肿瘤诊断技术所限(快速病理切片对恶性肿瘤的诊断还难以达到精确程度),在病理免疫组化检查结果报告前,无法诊断为恶性淋巴瘤。综观整个医疗过程,医方无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第二项规定,本例不构成医疗事故。”

这个鉴定不论是程序还是结果都让老李一家无法接受,他们不明白医方在整个医疗过程中都没有合理地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手术有可能误切的风险。在术前和术中的病历中,从未见过“由于诊断未明确,手术切除多个器官存在风险”并经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的内容。鉴定结论中的“履行了告知义务”从何说起?还有“有手术指征(即可以手术)”难道就是等同于“可以手术切除多个器官”吗?另外,鉴定中的分歧在结论中完全没有反映出来,医学会的工作人员荒谬地解释:虽然鉴定组专家认为医院有过失,但在鉴定报告中不能写进去,。可是鉴定报告上不写,?又根据什么情况判决呢?:“……患者的伤残等级”可是鉴定组中一个法医都没有,显然是严重的程序违法。于是,2003年5月19日,他们委托南京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要求市医学会重新鉴定。,市医学会表示他们的鉴定没有问题,他们认为“患者在术前有手术适应症,术后的病理报告也表明医方行“全喉切除术”的这种伤害行为属于正常医疗伤害。另外对于伤残死亡原因明确且正常的医疗伤害是不需要抽取法医参加的,。”因此拒绝重新鉴定。

然而如他所说岂不是在鉴定之前就可以作出“正常医疗伤害行为”的结论,那还要后面的专家干什么呢?根据《条例》25条明确规定“涉及死因、伤残鉴定的,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鉴定组”,而“对于伤残死亡原因明确且正常的医疗伤害是不需要抽取法医参加的,。在没有得到满意的鉴定结论之前,蔡雅仪绝不罢休。于是案子被拖到了2004年,这期间,,,找到南京市卫生局,在当年5月14日卫生局给出一份书面答复,,不是他们的“移交鉴定”,所以无权介入。?在多方努力未果的情况下,,,他们想省一级的机构应该会公平公正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可是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省级鉴定闹出“南郭先生”

2004年7月14日省医学会发出受理通知书,并于29日举行了首场鉴定会,“其实从一开始他们(省医学会)就在欺骗威胁我们”蔡雅仪告诉记者,在抽选专家的时候,由于患者的最后诊断为“食管B系恶性淋巴瘤IV期”所以本案例的主要学科应该是肿瘤科。,针对引起医疗纠纷的主要疾病的学科至少应该有三名专业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出具的鉴定结论合法、有效。”)可以明确地看出,专家的组成应该以肿瘤科专家为主,可是医学会却安排“耳鼻喉科”作为主要学科。医学会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如果不同意医学会的这个安排,可以继续排队,等到什么时候再鉴定就说不准了。已经等了一年多的他们只有接受了无奈的现实。然而让他们更吃惊的还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