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向医院索赔
发布时间:2019-08-10 11:45:15
能否向医院索赔
本人2007年6月15日摔倒至左股骨頚骨折,四天后做螺钉内固定术,术前左下肢不肿,术后3天左下肢开始肿胀。当时医生只叫家属热敷与按摩下肢。此次手术后临近要出院之时,病人突发胃痛,被转转诊。在他科他院,医生们仍然只有热敷与垫高肿胀下肢的提议。
2008年3月病人两次到**骨科医院看股骨颈专科,试图解决术后下肢肿胀不消的问题。最终得到的意见是靠慢慢恢复。2008年5月找到骨折手术医生,问到脚肿不消的问题,被指向内科。内科医生称手术使微循环受影响,靠慢慢恢复。于是又一误再误。2008年12月,我女儿见下肢肿胀还不消又变色厉害,叫找外科看看。这次医生建议对下肢血管作B超检查。病人才知血管有了病变,并在网上查找相关知识,询问病情问题,才弄清术后很容易形成下肢深静脉血栓,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初期治疗很讲究,否则会造成严重后遗症。我现在的情形,正是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后遗症。
如上所述的这种情形,我能索赔吗?就诊多处,除一位医生建议做B超外,无一处对病人下肢肿胀做出正确处置,这种贻误治疗的索赔,又该向谁索呢?如何才能使索赔获得成功呢?
解答:
医院确实有告知手术后有关并发症的相关义务,可以主张赔偿,还是向给你做手术的医院。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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