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根溯源,了解患者为什么打不赢医疗官司
发布时间:2019-08-28 16:19:15
要解决这个问题其实也很简单,必须让患者有一种平等的感觉,这种平等只能来源于医院把患者当上帝的服务意识,那么就必须打破正规大医院事实上的垄断局面。
●医疗责任保险:做起来很难
鼓楼医院医生郑黎明,他是提出用医疗责任保险解决医患纠纷的第一人。
医疗责任保险,就是说,医院用医生的名义在保险公司买一份保险,然后一旦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过失,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这个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来承担。
南京市从2000年就开始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不过,据记者了解,情况很不乐观,所有开展医疗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都亏了本,医院也对这个险种不感兴趣,本来医疗责任险是想达到医院专心看病,保险公司赢得利润这样的双赢效果,没想到,现在成了“双输”!
据统计,全国所有的医疗纠纷中只有20%是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只有20%医院是有责任的,而医疗责任险的保险合同也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的是医疗事故不是医疗纠纷,必须有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事故认定书才能赔,没有就不能赔。合同上写得明明白白,可做起来却没有这么简单。
加入医疗责任险以后,医院本来希望可以把那些复杂的医疗纠纷转交到保险公司来处理,医院就可以专心地给病人看病了。只是处理医疗纠纷需要太多医学上的专业知识,保险公司的人根本无法胜任这一工作,到头来还是得医院自己出面解决纠纷。
有关专家表示,不要过高估计医疗责任保险的作用。因为在我国,现在对医疗事故的鉴定尚没有明确标准,缺乏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的支持,而且医患矛盾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的因素很多,期望用一项保险就能改善医患关系,也是不现实的。
●司法鉴定、异地鉴定:让鉴定机构真正中立
针对医学会作为医疗事故机构存在的弊端,有些人提出了让司法鉴定介入医患纠纷。,在医界有个戏称叫“医院杀手”。据介绍,该中心迄今鉴定的300多例医疗纠纷中,大概有80%的案例原来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而到了这里则被鉴定为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我们并不会站在患者与院方任何一方。”在他们鉴定的案例中,也有一小部分原来被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事故,这里却作出了医院没有责任的结论。
还有人提出异地鉴定的想法。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秦教授则指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该不受地域限制,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异地医学会进行鉴定,排除属地的影响,确保医疗鉴定和法律判决的公正。
责任编辑: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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