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坐堂治百病

发布时间:2019-08-20 03:16:15


  核心内容:所谓医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未发生的人体损害事实或隐瞒人体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务的行为。下面由医疗诈骗小编为您介绍一下医疗诈骗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例:

  重庆破获圣百草医院特大医疗诈骗案

  以“中医抗癌”之名假冒知名医院的坐诊专家,仅挂号费就要1000元,开出的治癌“神药”其实是清热解毒药;一张万能药方包治百病,成本3元的药卖300元;专治疑难杂症的坐诊专家竟是兽医;,揭开圣百草医院26名骗子的犯罪伎俩。

  演技高超的“医托”是医院“核心竞争力”

  年近40岁的重庆市彭水县大河坝村村民张某,患有多年胃窦炎、十二指肠溃疡,曾到处求医。听村里人说西南医院是重庆最好的医院,便远道前去就医。

  2011年7月20日,张某赶到西南医院排队挂号。此时,一个中年女人主动上前搭话:“大哥,你看什么病啊?”张某说胃不舒服,中年女人说她也是老胃病,到处求医也治不好。这时,旁边一个老年妇女插话:“哎呀,以前我一个弟弟也是得了胃病,在西南医院花了几万元也没有治好,结果去圣百草医院找王专家给治好了。”

  “那个圣百草医院在哪儿啊?我也想去。”中年女人问。

  “人家是专门治疗胃病的专科医院,里面的王专家在我们重庆很出名。你在西南医院做手术、做检查要花很多钱,去圣百草医院吃几副中药就治好了。”老年妇女称。

  “当时,听到这两个女人的话,我心里一阵高兴。”张某说,“我家是农村的,家里负担重,能治病又少花钱当然是天大的好事。”

  随后,张某便和中年女人一起去了圣百草医院挂了王专家的号。把脉不到三分钟,不做任何检查,王专家问过张某的病情后,便开了15副共计4290元的中药。

  “吃了这些药一点效果都没有,感觉比以前更重了,还拉肚子。”张某说,“为了治病,我把家里的粮食和猪都卖了,结果病没治好,钱还被骗了。”张某既伤心又生气。

公诉人称,骗张某的这两个妇女和王专家,正是圣百草医院诈骗团伙的成员。该医院平日里雇佣的“医托”达30多人,分成了7个小组,每组配备组长1名,组员3人至7人,专门负责在西南医院门诊部将病人骗到圣百草医院挂专家门诊号。

  负责管理“医托”的蒋大平说:“这些人的真实姓名连我都不清楚,很多人都是用外号相称,如大财、小财、花花、菜豆花等。”

  公诉人说,此次受到指控的“医托”有15人,他们每次诈骗少则两起,多则达十起。为了躲避被查风险,“医托”通常在清晨7点前行动,医院正常开诊时就离开。

  分工清晰、原则明确的诈骗团伙

  据了解,圣百草医院院长雷世毓自称是医药界的权威,仅挂号费就要1000元,医院由其控制,以他为代表的所谓“医疗工作组”提成30%。其中,“专家”张定钱和王汝开两人负责假冒重庆知名医院西南医院专治疑难杂症的坐诊专家,而王汝开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兽医。四川南充的蒋大平、谭春容夫妇,专门负责招聘和管理“医托”,“医托”分成达70%。

被告席上,年近60岁的雷世毓讲述了行骗的种种伎俩。

  圣百草医院的诈骗行为分工明确:有“医托”负责骗来病人,有人假冒西南医院的专家,有人负责为病人划价,有人负责收钱、记账。

  雷世毓交待:“蒋大平所代表的‘医托’负责具体实施诈骗。他们那边的刘林负责每天与唐颖和我就诈骗总收入进行对账、分账,同时负责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比如被骗病人事后醒悟到医院来退赔等事情。保安组长苟西贵则负责在医院内维护被‘医托’蒙蔽来的病人‘看病’秩序,指引被骗者到相应的地方划价、缴费、取药,同时肩负给医院放哨、逃避处罚的责任。”

  “另外,蒋大平每天还要组织所带领的几十个‘医托’,从西南医院、新桥医院拉病人来我们医院看病。”

  雷世毓还与蒋大平等人定下行骗原则:第一,专门选择那些穿着打扮像农村、外地来看病而警惕性又较差的人。第二,为了防止诈骗行为的泄露,不骗病情严重和绝症病人。

  300元的中药成本仅三四元

  庭审中,证人证言显示,圣百草医院一张包治百病的万能药方,仅仅是价值二三十元一副的中药,却都是按数倍至十余倍的高额药价卖给病人。有的一副成本仅三四元的中药,卖给病人时最高卖300元。

  据公诉人的证据显示,在专业中药医师眼里,这些药方不仅杂乱不成方剂,而且根本不符合中药开药基本理论和治病方法。无论是治疗白血病、胃病、还是皮肤病、骨病,三四百张处方里,基本都要用到穿山甲。

  中药师姜某说:“穿山甲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很少医院能开这种药。圣百草医院的药房里根本没有穿山甲,这只是用来收病人钱的诱饵。”

  为了避免病人把药方拿出去核对后识破骗局,雷世毓还专门安排人员在抓药后回收处方。“我们一般开药都是开吃不死人的药,所谓治癌‘神药’就是清热解毒药。”蒋大平说。

  相关知识:

  一、医疗诈骗构成诈骗罪的四个构成要件: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并希望他人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犯罪的客体:是指财产的所有权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虚构损害事实或隐瞒损害的真实原因,骗取财物的整个行为。

  犯罪的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就不构成犯罪。

  二、医疗诈骗的表现:

  虚构不存在的人体损害事实,如故意主诉疼痛,故意捏造病情;或隐瞒人体损害发生的真实原因,如损害是由自身病情造成的;或本来是由于另一种非医疗方式造成的,却将损害后果归结为是医疗差错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