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抓错药 处罚遇难题

发布时间:2020-08-31 16:00:15


  近日,广济大药房安东街店错将一味外用中药松香,当成白檀香为患者抓服,引起患者上吐下泻住进医院一事,经本报连续报道后,引起西安市药监部门高度重视。昨日,记者从该局了解到,经查,该药店给患者抓错药的情况属实,但对于其因此应承担什么程度的处罚,目前尚无法可依。

  昨日上午,记者在西安市药监局了解到,自樊老太的遭遇经本报披露后,就引起相 关部门高度重视,工作人员多次到陕西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其安东街店进行多方调查取证。11日上午,广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向药监部门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记者看到,这份《情况说明》上写到:该药房在8月7日至22日之间,分4次为樊老太抓了16服中药。抓药时,“由于处方字迹潦草,中药调剂师误将白檀香中‘檀’的简写字‘’看成了‘松’”(广济大药房提供的《情况说明》中原文如此),于是误将松香当成白檀香抓给樊老太。

  对此,西安市药监局办公室一位姓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1日接到这份《情况说明》后,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广济大药房安东街店抓药当日的电脑留单进行调查与核实,调查结果显示,该药房在为樊老太抓药期间,的确错将松香当成白檀香抓给患者,其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第19条“所售药品应准确无误”等规定,因此,工作人员当场对该药房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给予其纠正、警告的处罚。但对于该药房因此应承担什么程度的处罚,目前尚无相关法律和依据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