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例“欣弗”案达成协议原告获赔4.8万
发布时间:2020-09-21 10:07:15
本报河北讯“欣弗事件”发生半年之后,首例与“欣弗”有关的索赔案,日前在河北省南皮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偿4.8万元。
7月3日,河北省南皮县王寺镇代九卜村村民魏书贵因肺心病入住南皮县人民医院,经治疗后,病情好转并相对稳定。7月10日,魏书贵被注射了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后,突然出现寒战、全身抖动、体温上升的情况,不久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9月10日,魏书贵家属将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5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代理调解协议书上的内容。调解协议书称,,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上海华源安徽颖光药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8万元。马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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