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首例输血感染艾滋病死者家属获赔47万
发布时间:2019-08-06 17:33:15
2006年12月28日,经过两年多的努力,。
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提起陈玉莲这个名字,连十几岁的孩子都不会感到陌生。陈玉莲之所以会成为当地的“名人”,是因为她的遭遇在当地曾引起了很大的反响。1999年8月26日,28岁的陈玉莲因宫外孕住入清水河县医院进行手术。在输血时,她不幸感染了HIV病毒。2004年8月25日,陈玉莲去世。
为了替死去的妻子讨回说法,,要求责任方清水河县医院给予赔偿。但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并建议王在虎找当地有关部门解决。
就在王在虎一筹莫展之际,内蒙古融兴律师事务所向王在虎一家伸出了援助之手,并指派律师对其进行法律援助。,双方达成协议——清水河县医院一次性给付陈玉莲家属9项赔偿费共计470449.77元。
据了解,清水河县医院从1998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间违反《献血法》的有关规定,非法采血,未对HIV病毒进行检验,致使多人通过输血感染HIV病毒。根据当时呼和浩特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在此期间,清水河县医院共违法自采输血67人,共有16人感染,其中13人是经输血感染,3人为感染者配偶。(记者李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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