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致一级伤残,一龄童起诉索赔51万元
发布时间:2019-08-10 00:37:15
一名一岁男孩接种A群流脑疫苗后患脱髓鞘脑炎,构成一级伤残。该男孩法定代表人向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生产方和医院赔偿51万余元。昨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5年11月25日,原告苏某在父母的陪护下,持《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被告桐城市范岗卫生院门诊接种A群流脑疫苗后,次日即出现异常反应,第三日转到桐城市人民医院就诊,住院治疗5天后,转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治。原告住院治疗达205天,花去医疗费用4万余元。
男孩出院时被诊断为:脱髓鞘脑炎后遗症期,须进一步康复治疗。经安庆永正法医鉴定所鉴定,原告的伤残等级为一级。原告法定代理人诉请桐城市范岗卫生院和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赔偿经济损失51万余元。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吴问银 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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