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就医遭遇损害应该如何理性维权?

发布时间:2019-08-15 10:43:15


  核心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对当前医患诉讼纠纷进行深入剖析,,。接下来,。

  患者家属

  患者可同时起诉多家医疗机构

  广州中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坚雄介绍,医疗纠纷一般分为两种———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通常情况下,患者提出因诊疗活动受到损害发起的官司,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还包含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和医疗产品责任纠纷。

  “是按合同违约来起诉,还是按侵权责任来起诉,有不同之处,当事人选择一个最有利的案由。”张坚雄称。

  广州中院在《指引》中明确,如果因为医疗行为遭受损害,患者一方可以起诉医疗机构;因多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同时起诉多个医疗机构。“认为住过的几家医院都有责任,几家医院都可能成为被告。”广东知名法学、医学教授宋儒亮评价,《指引》明确了多个医疗机构、多地医疗机构的责任问题。

  张坚雄表示,如果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因医疗产品比如医疗器械、药品、消毒药剂等遭受损害,患者一方除了可以起诉医院外,还可以一并起诉医疗器械的生产者、销售者。如果患者是因输入不合格血液制品遭受损害的,可以同时起诉医院和血液提供机构。

  患者及近亲属可复制封存病历

  住院病历包括哪些东西?根据《指引》,体温单、医嘱单、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麻醉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25项均在住院病历之列。

  《指引》明确,医患双方都有责任提供由其保存的病历资料。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提供自己保存的病历资料,导致不能查清有关事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患者及其近亲属有权复制、封存在患者接受诊疗期间形成的所有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患者复制、封存已经形成的病历资料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