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法律边缘的精神科医生
发布时间:2020-04-20 17:47:15
苗国栋
精神科医生可能是临床医生中最容易卷入司法纠纷的专业人员群体。
首先,精神科医生承担着对司法案例当事人或嫌疑人是否存在影响其履行民事责任或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责任。若鉴定结论可能有利于某一方当事人时,纠纷的另一方就会指责担任鉴定工作的精神科医生“偏袒”当事人甚至指责医生“杜撰”当事人的精神障碍。同样,对涉及刑事案件嫌疑人的精神病学司法鉴定也有类似的争执:若受害者一方认为鉴定结论有利于减轻嫌疑人的刑事处罚时,就可能会认为参与鉴定的医生“贪赃枉法”,为嫌疑人开脱罪责。鉴定工作可能导致精神科医生自己也成为司法纠纷中的被告。
其次,不少患者因对自身精神异常现象缺乏正确认识而讳疾忌医,其亲属也可能对亲人精神异常现象缺乏正确认识,或将患者的精神异常现象理想化地认为“性格问题”或“轻微的心理问题”,不愿让其到专科医院就诊。在此种情况下,患者的其他关系人如其配偶、同事或领导可能会出面强行带患者就诊或送患者到精神科住院机构住院。在患者被精神科医生诊断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时,患者本人及其否认患者患病的亲属就会认为患者“被精神病”了。患者及其亲属采取通过新闻媒体来“讨回公道”,或者通过司法诉讼的形式来追究医生和送诊者的法律责任。这样,精神科医生既可能因为诊断患者患病而被追究“损害名誉权”的责任,更可能因为强制收治患者而被追究“剥夺人身自由”的责任。这样,精神科医生往往会因此成为千夫所指的恶棍,更可能成为法庭被告席上“助纣为虐”的被告,甚至会因为法官的判决而成为真正的罪犯。
最后,精神科医生很多时候必须面对履行医生职责与涉嫌违法之间的艰难抉择。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就是:患者的亲属通过关系找到一名能够建立起私人联系的精神科医生,然后请求该医生以非精神科医生的身份例如朋友、亲戚、教师、上级单位调查人员等,在饭店、咖啡厅或患者家中与患者见面,达到了解患者精神状况并做出相应诊断的目的。这种以“患者家庭关系人”身份对患者进行精神科晤谈的情况,在精神科临床实践中并不少见。这种情况导致的法律纠纷已屡见报道,将精神科医生置于受到道义谴责和法律诉讼的风口浪尖,并严重地影响到精神科医生的形象和声誉。
当今,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与经济增长速度成正比增长着,期待公众和法律工作者能够理性地看待精神科医生工作中涉及司法纠纷事件背后的真相。
(作者单位: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情感障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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