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科医师职业伦理空白期待填补
发布时间:2019-08-18 08:18:15
精神疾病患者非自愿住院及治疗,是不是普通消费行?医院应对精神疾病患者负责,还是应对付款人或送治人负责?
在9月1日开始的“2010年世界精神病学协会国际会”上,包括律师、大学教授、社会工作者、公共卫生工作者以及滥用精神病医学受害者共17名业外人士,向大会主办方之的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以及19位业内参会专家发出呼吁,要求尽快落实世界精神病学会关于职业伦理标准的《马德里宣言》,填补中国精神科医师职业伦理空白,消除精神病学被滥用现象
香港中文大学公民社会中心研究员、:“精神科医生比其他行业需要有一套自己的职业伦理规范。一方面可以起到职业伦理指引作用,减少不良现象的发生,降低职业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增强精神科医师对自身行业的认同感,提升社会对精神科医学的信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年初公布的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共计1亿人以上,但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其中一重要原因,就是精神病学被滥用。
“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一些精神科医师漠视精神病人的权益,更有甚者,把非自愿住院及治疗视为普通消费行为,对付款人或送治人负责,视付款人为服务对象,而不对病患者负责,从而出现了"孙法武案"、"何锦荣案"、"邹宜均案"、"徐林东案"等诸触目惊心的个案。”北京地平线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黄雪涛是本次呼吁的发起人之一。从2006年介入邹宜均案以来,她一直关注精神病人权利议题及精神卫生制度改革。
我国精神病医学伦理规范存在不少空白,黄雪涛认为,“在复杂的利益冲突中,缺乏正确的职业伦理指引,精神病医学极容易被滥用,受害者的公民权利被严重践踏,医生可能还不自知。”
精神病医学在西方发达国家,过去也曾经走过弯路,出现过践踏公民权利的恶性事件,因此世界精神病学会(WPA)总结了很多宝贵经验,成为全世界精神科医生的职业行为指南。比如,如何尊重精神病患者的知情权、同意权、自主权、隐私权,如何处理医生的双重责任。
由于精神病学被滥用,一些精神科医师甚至也成为受害者。据介绍,本次大会的参会专家之一、国内知名的精神病专家、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的纪术茂教授就曾因为给有关领导写信反映问题,被自己所在的医院定性为精神病患者,并写在了该院回复给上级部门的文件里。而该文件认定精神病的依据,竟然是另一名精神病医生的几句私下闲聊。
“纪教授的遭遇说明,如果精神病学滥用得不到有效抑制,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学研究所所长张赞宁说,“我们呼吁填补中国精神科医师职业伦理空白,不仅仅是为了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也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权益。”
中国病人权利项目组协调人李仁兵律师,曾代理过多起精神病人权益案件,其中之一是北京工程师陈淼盛被工作单位强制关进回龙观医院直至去世。“陈淼盛一案令我印象深刻,当时北京回龙观医院拒绝陈淼盛的亲属将其接回家中,理由是谁接谁送。因为人是单位送进来的,所以没有单位的同意,任何人都无法领他出院。”李仁兵感叹道,“我国精神科医生的职业伦理问题绝不能再拖。么严重的问题,应当引起本次参会专家的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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