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私人医生”制度亟需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20-05-14 21:22:15


  11月22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起全科医生制度,达到每万名居民有3名以上全科医生服务的目标,让每一位群众患病后可以及时在社区医院得到诊疗。居民可选择全科医生签约,在签约期内,这位医生就是你的“私人医生”。

  建立这类社区全科医生或“私人医生”制度的好处很多,例如,长期以来,我国的慢性病主要以医院层面的治疗为主,这也是导致费用支付高、医保资金压力大和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将慢性病的防控从以医院治疗为中心转移到以社区预防保健为中心,对解决当下看病难、看病贵和看病累有着积极的意义。此次省政府发布的“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在这方面进了一大步,令人欣喜。

  但我们也看到,我们对此类全科医生社区保健医疗制度已实践多年,可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也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偏重,症结何在?制度和政策的禁锢是一个主因,例如,医保制度对社区医疗的限制和对规模医院的过度倾斜;高端医疗人才因政策导向而过于集中在大医院;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对全科的忽视等等,所以,如要搞好中国式的“私人医生”,眼下亟需探讨有关制度的创新。

  此次省政府发布的“意见”中有一些制度创新,例如,要求以“5+3”模式培养全科医生,即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专业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或“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这就是对提升私人医生水平和资质的制度创新。

  可如何让“8年制”医生乐意和安心做基层百姓的“私人医生”,一定还要有更多的制度创新,特别是在个人的职业前景、经济报酬和安全感上要有新制度的支撑。

  首先,对“私人医生”的定期到上级医院进修要特别重视,要有时常往返的学习进修“通道”,有扶持的优惠政策和支援机制等。“私人医生”不能再是“落后医生”。

  其次,现有的医保支付方式要改革,例如,可通过全科医生与社区居民签约,负责签约居民的健康护理和慢病防治等,而医保机构根据签约人数的多少,定期付给全科医生一笔固定的款项。签约的居民越健康,越少患病,医生就可以从医保支付的费用中获得越多的结余。而对签约的居民生病,医生也不能偷工减料,因为居民不满意,就可以取消合约,医生从医保中获得的钱就减少。在一些试行地区,这种按人头付费的方式,大大激励了“私人医生”的服务动力,减少了疾病的发生或加重。

  最后要说的是,要为“私人医生”办好医疗责任险等医疗保险,而且尽可能由有关部门出大头,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特别是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纠纷增多的情况下,与实力雄厚的大医院医生相比,“私人医生”则更需此类保险,让他们有安全感,以便让放手保健,也相对敢于承担责任。

  什么是“私人医生”的“核心竞争力”?大概是“成为居民家庭中的一员”的亲切、关注、有效和便捷。在保证一定医疗水准的前提下,与承担繁忙临床重大疾病诊疗和科教研的大医院医生相比,家庭医生与居民更近、更亲和更知情,所以,社区卫生服务要守住这份“亲近”和“微小”。与过多硬件投入相比,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是“软件”,那就是成千上万的“私人医生”,所以,我们要把关心和投入更多地放在他们的身上,而防止在硬件上过多投入,把社区卫生服务又弄成新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