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十岁咋用儿科药儿科处方暴不少"大龄患儿"

发布时间:2021-02-14 08:21:15


  济南某知名医院儿科诊室里,病历上不少小患者的年龄都三四十岁了:孩子没有门诊医药报销待遇,于是就以家长名义就诊,在儿科诊室看病拿药。这种父子或母女“联合就诊”现象在各处儿科诊室屡见不鲜。采访中家长反映,把孩子的医药费拿到单位报销是能“占点便宜”,但也埋下医疗事故责任认定隐患,孩子看病很贵,家长压力也大。

  记者今日在省城某知名医院儿科发现,一些儿科大夫面前挂出通知和备忘,要求严格规范儿科处方。内容是:近期,医院儿科查出一批不合格处方,首先表现为儿科处方中为成年人年龄,用的药却是小儿的。“请耐心给患儿家长解释,本院不允许以家长名义给孩子开药”。此外,该科还发现,很多处方中患儿年龄和体重不符,体重与用药剂量不符等等。采访中儿科专家告诉记者,这些不规范处方,都和一些家长在病历上填写的是自己的姓名和年龄,而实际上是给孩子在儿科看病有关。由于一忙起来,电脑信息中显示的患者年龄很容易被大夫忽略,所以一些儿科诊室就出现了不少二三十岁甚至是40多岁的“大龄患儿”。记者从一旁观察发现,大夫在接到通知后已经严格了许多。对一些年龄填写误差在半年甚至两年的孩子,都与家长核实后予以纠正。

  记者16日下午在另一家医院儿科诊室了解到,类似现象他们也经常遇到。“不少家长被发现后要求大夫照顾一下,说是报销需要,一些大夫就放过去了。其中有些家长和大夫熟识,也是造成类似不规范处方难以杜绝的原因之一。一些家长的单位报销,并不查对仔细。”16日下午,记者看到,一位给孩子看病的家长在大夫的要求下先后做了颅脑CT和蝶窦部位CT扫描,不算药物,已经花费了900多元。

  患儿看病写的是家长的姓名,这也给一旦出现的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埋下隐患。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认为,这种冒名看病现象应该说“非常常见”,可是一旦出现医疗纠纷,责任较难认定。“本来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很麻烦的事情,再有这种冒名现象,家长取证会麻烦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