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应补偿召回

发布时间:2019-08-15 09:15:15


  早报讯 ,,重点提案共10个。其中,作为候选重点提案之一的《患者不应为药品不良反应买单》中呼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补偿机制迫在眉睫。”

  不良反应每年害死20万人

  据《患者不应为药品不良反应买单》提案称,长期以来,药品如PPA、龙胆泻肝丸、银屑敌胶囊、息斯敏、排毒养颜胶囊等不良反应事件屡屡发生,损害了消费者生命健康权。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不作为医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有的国家和地区颁布了专门的法规。目前,由于我国未建立这类补偿制度,无药品不良反应认定程序和纠纷处理机制,更没有认定机构,从而引发了大量新的医患纠纷,甚至让一些不幸者独自承担损害责任。

  据统计,在我国,每年住院的5000多万人次中,与药品不良反应有关的可达250多万人,而死于药品不良反应的每年有近20万人。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补偿机制

  提案认为这些现象有失公平,因此,“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补偿机制迫在眉睫”。提案建议,国家应尽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补偿机制和药品召回制度,在发生大范围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时,及时使有关药品从市场上退出,并给予受伤害的患者以合理补偿。同时,各药品生产、进口企业应该按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药品不良反应基金,用于受害者的救济、不良反应检测和相关研究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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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候选重点提案

  在本次候选的重点提案中,还包括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关于加快国有体育场馆改革步伐的建议、关于专项治理成都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提案、关于化解成都市市区拆迁工作难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