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侯药华”明年绝迹荧屏
发布时间:2019-08-29 09:49:15
文章摘要:据了解,国家广电总局新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名人代言医疗产品广告将从此退出广播频率和电视荧屏
“侯药华”事件一出,名人打医疗广告的问题更加凸显。据了解,国家广电总局新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名人代言医疗产品广告将从此退出广播频率和电视荧屏。
今年9月10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广告禁止播出。据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任谦透露,广电总局将于近日叫停“美国威酷生理裤”“德国腰椎宝”“红颜胶囊”等8条违法违规广告,他告诉记者不仅名人医疗广告明年将绝迹荧屏,“所有以医患形象出现,进行疗效证明的广告都不能出现在荧屏上。”
此外,办法还规定,“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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