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医疗安全事故必须问责卫生部将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发布时间:2019-08-27 01:01:15
近年来,我国医疗安全事件增多。1月28日在南京召开的2010年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这些负面事件容易使群众弱化对医疗卫生工作的信任,增加改革的阻力。今年,,严重的要通报并实行责任追究。
马晓伟说,这些医疗安全事件、医院感染事件以及“急诊不急”等问题,暴露出一些医院在快速发展过程中,过分注重规模扩张和服务数量的问题;少数医务人员对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的核心制度熟视无睹,许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他指出,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排除有技术上的原因,但更多的还是现有的规章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这些年,,但医疗安全问题仍然不断出现,而且都发生在管理制度已经建立的领域,反映出这些出问题的医疗机构执行力不够。此外,医院规模扩大、床位扩张后,不能以新的管理思路研究医院在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现有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队伍数量、质量都不能满足需要。另外,一些地方的卫生行政部门缺少对行业重大问题的思考,陷于具体的事务性工作中,工作难免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马晓伟强调,医疗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医疗安全意识和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端正办院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推动医院进入科学、良性发展轨道。,特别是核心医疗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后反应迟钝、调查不力、处置不当的医疗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摘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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