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0-26 09:20:15


  对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政府是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土地增值税,一来增强了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二来也增加了国家的税收,充盈了国库。今天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一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金额包括以下几部分:(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第一项和开发土地成本金额之和的20%为加计扣除。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一)纳税人于项目转让后一次性取得价款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如采取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预征土地增值税,待结清价款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采取预售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可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所载金额计算出应纳税额,再根据每笔预收价款占总收入的比例计算每次需缴纳的税额,于每次预收价款时预征土地增值税,待项目竣工后进行清算。

  (三)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分块转让,对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原则上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若按此办法难以计算或明显不合理的,也可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四)纳税人进行房地产综合开发,一时不能按项目分摊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或项目竣工前无法计算实际扣除项目金额的,可先按建筑面积预算扣除项目金额计算预缴土地增值税,待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

  (五)除上述方法外,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其它征收方法。”

  三、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土地增值税(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2)征税面比较广。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4)实行按次征收。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土地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应该在在相应的时间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土地增值税计算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