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彩超未查出婴儿残疾家人聚众扰乱医院秩序

发布时间:2019-08-18 19:37:15


近日,,被告人金某四年,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某、,并宣告缓刑

2008年3月6日,被告人金某之女在泰安市某医院产下一右上肢缺陷女婴。金某遂以医院产前彩超检查未能检出新生儿体表残疾存在过错为由,于2008年3月7日纠集被告人高某、李某等十余人冲击泰安市某医院产科彩超室,并打伤医生杨某。后又于2008年3月15日至17日、2008年3月23日至25日,先后纠集被告人高某、李某等人以向医院索要赔偿为借口,多次到泰安市某医院聚众闹事,围堵医院二楼产科门诊、六楼彩超室及办公楼,殴打、辱骂医务人员及患者家属马某,致九人轻微伤。同时造成多名医务人员不能正常上班、许多患者不能正常就医、被冲击的部门不能正常接诊的严重后果。被告人金某还于2008年3月23日至25日间在医院产科病房走廊内利用木柴生火做饭,致使病房内烟雾弥漫,严重影响了病房的医疗环境,社会影响恶劣。2008年3月25日,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将各被告人抓获归案。

,金某、高某、李某等九被告人借故多次冲击泰安市某医院,造成多名被害人受伤、被冲击的机构不能正常经营、现场秩序严重混乱的局面,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其中,被告人金某组织、指使其他被告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系本案的首要分子;被告人高某、李某等8人受被告人金某指使,积极参与了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系本案的积极参加者。鉴于本案系因医患纠纷引发,且各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够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